(相关资料图)
陈广江
近日,网友胡先生在某社交平台吐槽,称自己用相机拍摄的深圳天文台照片被不明身份者盗图,对方将画面中的自己P掉后参加了深圳市手机天文摄影大赛,最终还拿到了(自然单元)一等奖。胡先生向该摄影比赛主办方提出抗议,并要求对方赔偿6500元。目前,主办方已取消盗图者的奖项,但双方尚未就赔偿细节达成一致。
盗取他人用相机拍摄的图片,最终竟在多部门联合主办的“手机摄影大赛”中斩获一等奖,堪称“黑色幽默”。如果说盗图者无知无畏无底线,评委会也难免有“吃干饭”之嫌。胡先生称,主办方拒绝沟通、态度强硬,而且始终未提供盗图者的联系方式。在相关“说明”中,大赛组委会称,投稿者自愿退出比赛及放弃相关评奖权利,组委会撤销对此作品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对比赛中发生的争议深感遗憾,支持利益关系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种近乎“事不关己”的态度也令人费解。
正常来讲,出现这种重创大赛公信力的闹剧,组委会首先要诚恳道歉,撤销相关荣誉、奖项,追回相关奖品、奖金,并对盗图者的恶劣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同时,反思大赛中的管理漏洞、评委失职等问题。但从“退赛”“弃利”“争议”“遗憾”等说法看,似乎此事与组委会无关,而是投稿者与利益关系人之间的“私事”,甚至获奖作品是否为盗图、该不该核实,组委会都没有一个明确态度。
此次摄影大赛不是“草台班子”搞的山寨比赛,而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气象局等多家单位共同承办的正规比赛,其权威性和专业性按理说是有保证的。公开报道显示,大赛评比出来的优秀作品,还会作为“生日礼物”,献礼“8·26深圳生日”。如今看,大赛如同儿戏,不知尴尬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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