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的剑门关,是三国文化的汇聚地,更是在诗仙李白的描绘下,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赞誉名扬海内外。与剑门蜀道相伴而生,互为依存的翠云廊,景如其名,郁郁葱葱的千年古柏相互掩映,在古蜀道上绵延300余里,成为古蜀道上的一个传奇。
剑门关下,剑门关古镇静谧的依附在山脚,古朴的街道上,商旅不断,熙熙攘攘,人声鼎沸中传递出最浓郁的人间烟火气,剑门关环保旅游法庭就坐落于此,与小镇的仿古建筑连成一片,成为剑门雄关为人称赞的一张“司法名片”。
一笔描绘“绿”为环保型法庭添新色
“三百里程十万树”,浑厚苍郁的千年古柏群落让翠云廊成为金牛道上的一颗“遗珠”,在剑门蜀道上流传千年。作为辖区的人民法庭,2019年,剑阁县人民法院剑门关法庭挂牌成立“环保旅游法庭”,组建专业环资审判团队,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的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在大蜀道核心区翠云廊景区挂牌建立“驿道古柏保护司法服务站”,探索古柏保护机制,对古柏进行日常养护和复壮救护。由剑门关环保旅游法庭庭长担任站长,组成古柏保护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在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为千年古柏撑起“司法保护伞”,服务蜀道文化繁荣发展,让从前“翠云廊,苍烟护”如今变成“翠云廊,法治固”。
小案件承载大道理,环保旅游法庭成立后,环资审判团队首次适用“3+4”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王某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草兔、猪獾的行为进行依法判决,王某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
(环资审判团队首次适用“3+4”七人合议庭)
环资审判团队探索生态保护常态化、长效化运行机制,不断充实完善环资审判团队,整合生态保护力量,创新环资审判工作,先后审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45件,依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判处生态恢复赔偿金55.53万元,补植复绿树苗8431株,打造环资审判的“剑阁模式”。
一笔书写“和”为枫桥式法庭赋新能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相邻的一尺地、门前的一棵树、他家的狗咬了他家的鸡......这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直是剑门关法庭干警们的心头牵绊。
(剑门关法庭庭长与特邀调解员共同上门调解)
小冯和小唐是一个村的多年邻居,多年来两家人只能通过一条窄小的泥巴路外出,下雨天尤为不便。长久如此,小唐便想重新将小路拓宽改善,但因为该路占用小冯家部分地界,于是他找到小冯,商议修路的事。但小冯既未同意也未拒绝,但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出资,为了改善生活环境,小唐就自行承担所有修路所需费用,将原先窄小的泥巴路拓宽成水泥路,而此时,邻居小冯却认为该路侵占了自己的地界,要求小唐将自己门前属于自己地界的路面恢复原状,小唐认为他无理取闹,为此双方矛盾激化。
为了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剑门关法庭庭长张华安作为案件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走访,考虑到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解开心结才是最好的办法,于是他便邀请当地司法所、村组干部、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以上门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面对面”坐下来,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劝解当事人体谅对方,并适时机提供解决方案,最终在乡里乡亲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撤诉双方重归于好。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剑门关法庭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坚持从苗头抓起,在源头治理,充分总结自身经验,运用“一个依靠、两个主动、三个把握”的经验,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把司法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剑门雄关绽放出别样的“枫”景。
“一个依靠”依靠党委的统一领导,强化诉源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两个主动”主动创新提升便民利民措施,开辟绿色立案通道,不断优化便民诉讼举措;主动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创建“无讼村”“无讼社区”,从源头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三个把握”。牢牢把握辖区案件特征,把诉前调解做在前面;牢牢把握调解工作不脱离群众的特点,借助邻里亲人和相关组织力量化解纠纷;牢牢把握“乡镇基层法庭”这一桥梁,与辖区基层组织建立长效合作调解机制,为诉前调解做足功夫。
一笔勾勒“兴”为服务型法庭创新效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剑阁不仅是中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四川省首批天府旅游名县,也是川北重要的产粮大县,旅游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发展势头正好。位于剑门关、翠云廊风景区外的剑门关法庭,对辖区旅游经济发展、乡村产业振兴有着不可或缺的助力作用。
“请问是张法官吗?景区发生了一起纠纷,可以请你帮忙调解一下吗......”五一期间,正在景区开展法治宣传的张华安接到景区工作人员的电话,原来是一名外地的游客跟团来到这里旅游,因为事先没有看清跟团游合同上的事项,与旅行社发生了争执,剑门关法庭的干警们到现场时,双方言辞激烈,各不相让。“法官,你来评评理!”一到现场,那名游客便上前哭诉道。法官一边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一边了事件的前因后果,矛盾的原因其实不大,但由于一开始双方各执己见,才让矛盾升级。于是法官组织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的对话,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法、讲情、讲理,让双方换位思考,讲法释理后,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成立全市首个“乡村振兴诉讼服务点”)
剑门关是全国知名的5A级景区,带动了周边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和乡村经济的发展。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游客与旅行社、游客与周边商贩之间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需要法律为其保驾护航。自环保旅游法庭成立以来,剑门关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在重要节假日、旅游黄金周等节点,在景区摆摊设点,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面对面”法治宣传,每年调处各类旅游纠纷均在30余件次。针对旅游纠纷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及时化解涉旅纠纷,为游客创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助力辖区旅游经济“腾飞”。
剑门关法庭始终心存大局、融入大局,全力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延伸法院司法职能,在乡村振兴示范点以及产业工业园区设立“司法讼服务点”,畅通司法服务渠道,及时为需要法律咨询的提供专业的帮助,为辖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的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这个小镇法庭,就如剑门蜀道上屹立千年的古柏,默默扎根坚守在这片土地上,管着家长里短,护这人间烟火、一方平安。
(刘钟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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